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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三十四章 再遇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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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那些令人厌恶的讨价还价,尤其是交易城市的开放,两边特色特产资源之间的定价,每一种都需要讨论,绝对能让人脑门炸裂的感觉。

    以前这些活计可都是戚昌做的,而且做的井井有条,就算是换了格尔列那个巫妖,也做的不错。

    现在换成刘凤自己来,他感觉,不如去和弥勒佛祖打一架来的爽快。

    青萍剑失去带给他的伤害,被时空宝鉴抵消,虽然明面上他的西牛贺州之行是亏了,但其实他感觉自己并不亏。

    绝仙剑所留下的截教气运虽然被青萍剑收走,但绝仙剑可以参与气运之宝关于气运争夺的战斗,让刘凤这个持剑者依然能够看到气运,这对刘凤有大用。

    时空宝鉴的作用,对刘凤来说,效果更是超过青萍剑,所以刘凤其实是赚了的,因为那些截教气运,他并不需要。

    刘凤是绝对不想立教的,立教就会参与到气运之争中,需要时时刻刻注意不被别人算计,哪有现在逍遥自在。

    手下死光了,刘凤都可以自己逃跑,在小千世界中一躲,培养一批人才,然后无聊的时候再出去兴风作浪,找那些曾经的仇人来一批人肉炸弹,恐怖分子啥的,多好玩。

    不立教,自然也就不需要去争气运,那截教遗留在绝仙剑中的气运,对刘凤并没有什么吸引力。

    他只要多一个绝仙剑可以对付气运之宝的杀手锏,让其他大教的掌权者忌惮,算计他的时候多犹豫犹豫,那就可以了。

    “直接带去大厅。”刘凤传音,通过魔幡观察,却发现来访的客人,竟然还有一个熟人,地球的熟人。

    这些来自东胜神洲的客人,领头的竟然是雷神,地球上的那个雷神,而不是封神榜中的雷公电母、三只眼的闻仲,那些早就在天庭被妖族占领后,就彻底挂了。

    对于雷神那么快就深入东胜神洲,而且还能领队前来大草原,刘凤有些不可思议的感觉,这样的差事,可不是实力高明就可以得到的,关乎整个东胜神洲玄门修士的利益,需要的是信任,不是实力!

    这么快就能融入东胜神洲本土修士中,而且还能取得极大信任,这个李玄还真是令人挺无语的。

    和人家相比,刘凤到现在还是单干,差距太远了些,果然,不能和玄门修士比心眼。

    刘凤不知道的是,他带给雷神的震撼更多,更大!

    在城池之外,雷神看到那四条散发着浓烈煞气的漆黑神龙,虽然知道那不是真的,但龙爪下二十八个金仙级别的战力,散发出的气息,让雷神感觉到了极大的压抑。

    更何况,刚刚得到的消息,刘凤还弄死了在西牛贺洲,相当于大罗金仙的释迦牟尼,虽然取了巧,那也是令雷神仰望的存在。

    就连刘凤的手下,五个小鬼,都干掉了三个金仙大成的菩萨,而且干掉菩萨的同时,还能解救两个截教金仙级别的弟子,即使依仗大阵威能,也依然令刘凤的势力,威望大涨。

    能打能杀的,不止刘凤这个头领,这说明刘凤的势力,已经有了一方霸主的资格。

    何况,和圣人女娲沉睡,手下立马就陷入一片散沙境地的妖族不同,刘凤手下五小,可是在刘凤算计佛门时,没有任何支援的情况下,抹杀了三个金仙大成!

    嗯,地仙界除了佛门之外,所有修士都觉的,刘凤算计了佛门。

    虽然刘凤因缘际会,确实意志隐藏起来,反阴了佛门一把,给佛门造成了巨大损失,但要说刘凤主动算计,那绝对是高看刘凤了。

    刘凤可不知道其他修士怎么传,怎么想,反正他绝对冤枉,比窦娥都冤的那种。

    在大厅之中,雷神见到了刘凤,环视大厅,和地球上时一模一样的布置,令他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领主大人,你好,又见面了,看样子,您更加适合在地仙界发展啊。”雷神打了个稽首,问候一声。

    刘凤没有先开口,因为他不知道雷神是以什么身份待在玄门修士中,现在看雷神毫不避讳,刘凤知道,雷神来自地球凡间,在东胜神洲应该不是什么大秘密。

    “雷神,找位置坐吧,不用客气。很高兴看到你实力又有进步,华国怎么样了?”刘凤点点头,华国肯定存在,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对于华国的现状,刘凤还是很感兴趣的。

    无论过去多久,他也总归是华人,在这个陌生的地仙界,看到雷神,刘凤感觉格外亲切,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动。

    这种感觉,在地球上的时候,是不可能有的,因为以他的实力,想要去华国,根本就是一步之间的事情,相当于出门就到,地球对于修士来说,尤其是高级别的修士来说,太小了!

    小到让人感觉,整个地球都没有什么秘密,也不存在距离,自然不会有那种他乡遇故知的感动。

    到了地仙界,刘凤即便知道华国大概降落在东胜神洲东部,他也无法去寻找,这种距离感,难得相见老朋友的距离感,才是感动的前提条件。

    “喝茶,尝尝我这里的茶水,感觉如何?”刘凤不喜欢喝茶,他更喜欢喝酒,修士经过进化的五感,对于任何味道都极为敏感,茶水的苦,不是他喜欢的东西。

    “味道不错,虽然不是灵茶,却是家乡的味道。”雷神喝了一口,赞道。

    他同样不喜欢茶水,但无奈的是,他不像刘凤那样自由,他有个喜欢喝茶的老师,所以,他不喜欢也得喝,喝的多了,对于茶道的理解自然就上去了,比刘凤强得多。

    “华国现在的情况还好,落在东海之上,家师以法力升起一座岛屿,和东海龙王做了邻居。”雷神笑笑,华国人口数量,本来就是地球上人口最多的,又不起战乱,普通人也可以幸福的生活。

    不过,在地仙界,太阳星的威力大了很多,一波波的强电磁、辐射之类的不断爆发,电器之类的,显然在地仙界不可能使用了。

    “现在,整个华国陷入了农耕时代,不过,灵气充裕,粮食产量涨幅不小,加上龙族关照,风调雨顺,估计再多一倍的人数,也饿不到。

    而且,华国修士数量暴涨,有灵气支撑,几乎全民修炼,出现不少人才,东胜神洲不少玄门同道,前去华国收徒授业,华国也有不少宗门,在地仙界完成了认祖归宗。”

    雷神将华国的情况大体介绍了一下,和以前在地球上看新闻联播差不多,干巴巴的。

    “哦,这么说,华国大体还是不错的,反正比我强得多,连本来的地盘,澳洲都给扔掉了,哈哈~~”

    刘凤自嘲一笑,和在地球上看电视新闻不同的是,现在相比,华国人民确实幸福,而他的澳洲,人丁不到二十五万,可怜的要死。

    “领主大人说笑了,澳洲本来人口就少,里面鬼佬还占据了不少比例,您能以一亿之数,击杀妖族狮圣,占据这片广大的草原,殊为不易,战果令人羡慕。”

    雷神旁边的一个手拿三尖两刃刀,身罩八爪龙纹黄袍,左腰挂古朴长剑,右腰挂着一把看起来如同玩具的短弓,腰带内还别着一把短斧,一副战场大将装扮的昂然伟男子,张嘴就是艳羡的话语,看向刘凤的眼神之中,甚至还有些丝丝战意。

    “阁下可是昭惠显圣仁佑王杨戬?”这位战将的一身打扮,和杨戬实在是太像,而且那一身厚重的法力波动,如果没看错,应该有金仙战力!

    “天庭已散,那些封号也就多余了,领主大人叫我杨戬即可。”

    梅山七圣一向形影不离,如今却只有杨戬一人,可见和杨戬结拜的其他六圣,已经全部消亡。

    其实这并不奇怪,杨戬能从神族之乱中活下来,已经不容易了,身为天庭所属,必然要上战场,其他六圣的本事,差杨戬太多,死掉也不稀奇。

    刘凤点头,既然是杨戬,那么眼中的战意也就不奇怪了,天庭战将,阐教护法,不好战,才奇怪呢。

    不过杨戬显然还知道分寸,一个金仙,想要挑战大罗金仙,那根本就是找死。

    两人要真是生死相搏,杨戬法宝虽多,兵器虽利,对刘凤来说,也不过是一巴掌的事而已。

    法宝虽然重要,但对于巫族来说,当他们的肉身能够扛得住法宝的攻击,法宝的伤害对他们来说,就不再有用。

    “可惜了那条狗,一定是大补之物,如今看不到哮天犬,看来在神族之乱中,就已经挂了。”

    这句话,刘凤绝对不会说出口,最多也就在心里想一下,这要说出口,就不止是情商低,连智商都低了。

    话说,来了地仙界,刘凤放弃好久的食欲,再次升腾而起,地球上灵气稀薄,野兽的肉,腥臊气太重,随着肉身进化,无感加强,刘凤也就渐渐的不喜欢吃那些东西了。

    地仙界的野兽,吸收灵气更多,血肉味道更好,处理一下,味道还是不错的,刘凤自然就会想到哮天犬,现在看来,是不可能吃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