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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节那日暮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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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脚知道,一起睡了一个晚上,情况就得到了好转。没得选择之下,顺其自然或许是最好的办法。

    宦娘一大早看到活蹦乱跳的那日暮就叹气,谁家新娘子第二天起来不是步履蹒跚,满脸病容,为何自己这个比女儿还亲的傻姑娘就不知道这个道理,居然在和小丫比赛爬树。

    老奶奶笑成了一朵花,婶婶,姑姑都在都陪在老奶奶身边捂着嘴偷笑,辛月脸红的像要渗出血来,绞着手帕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昨晚三个人在一个屋子里睡的事情,家里几个老人都知道了,再一看那日暮大清早的就在上蹿下跳的参观自己家,那里还不明白辛月的小心思。

    老奶奶现在一天什么事情都不管,就是整天笑眯眯的准备抱孙子,每天早上一碗牛奶,两个鸡蛋,从不间断,说是要多活几年,看着云家子孙满堂的才准备去见老祖宗。

    云烨和蒔莳趴在桌子上吃早饭,还是蒔莳乖巧,每天都陪着师傅吃饭,不像小丫几个,数钱的数钱,练武的练武,每一个有良心的,云烨发现,自己教育出来的妹妹,似乎和其他人家的女子不一样,独立性似乎更强一点,自尊心似乎也强得要命。

    一娘出嫁,辛月给准备了丰厚的嫁妆,云烨又添了不少,奶奶婶婶,姑姑都从自己的例份里拿出一部分补贴这个没娘的孩子。

    当云烨把一娘背出家门要往马车里放的时候,她揪着云烨的衫子不肯松手,眼泪把脸上才画好的妆容都弄花了。

    云烨也不舒服,一娘一向温婉可人,如今就要嫁给那个骑在马上得意洋洋的家伙,这家伙便宜占大了。

    “一娘,如果那小子敢欺负你。就告诉哥哥,回头我把他的腿打折。”

    不管云烨愿意不愿意,一娘都要出嫁的,看着接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的离去,云烨的心情就越发的糟糕了。

    润娘现在很听话,躲在家里不出门,认真的跟着文夫先生学,前些天已经能把千字文背下来了。很好。就是秦家送过来的那两只猞猁不好处理,每天都要有人牵着出门去溜一圈才行。

    那日暮很喜欢家里的花园,见到菊花,就摘了一朵大的,插在头上一个劲的问云烨自己好不好看。

    柿子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秋柿子,经了霜才好吃。那日暮不管那些,自己拿了竹竿子往下捅,让丫鬟给她接住。可怜的丫鬟,拿裙子兜,看不准就砸在头上。顶着一脑门子的柿子浆,想哭又不敢哭。

    云烨看不下去,把她的竹竿子拿过来,用薄铁片给她弯了一个弯钩,下面再缝上一个布口袋。这下子只要用铁片把柿子勾下来,就会落进口袋里,柿子完好无损。

    摘柿子的问题解决了,吃柿子又出了问题,傻姑娘连皮都不剥就往嘴里塞,等云烨发现的时候,嘴已经麻的说不出话来,不明白那么涩的柿子她是怎么吃下去的。

    看她还是一副很想吃的样子,云烨无奈之下,只好给她做柿子饼。

    把去皮的柿子放在面粉坑里,剁得稀烂,再活好面,加一点牛油,最后放在铁板上烙,还好,很成功,味道香甜,清香宜人。

    云烨的耐性永远也只有一瞬间,做好了一锅,就绝对不会去做第二次。不过看到那日暮把一盘子柿子饼给奶奶,婶婶,姑姑,还有宦娘送了过去,自己像只小狗一样又跑回来准备让云烨再做一次。

    “啧啧啧,果然是只记得新人笑,不记得旧人哭,做个吃食都没我的份,看来我肚子里的孩子也是没人疼了。”

    辛月虽然和那日暮相处的极好,但是嘴上却从不饶人,最见不得云烨和那日暮独自行动把自己抛在一边。

    这还说什么呀,如今的日子就像是煎熬,和那日暮睡个觉都要时时提防辛月闯进来。

    好不容易有了和那日暮独处的机会,完成了周公之礼,天还没亮,辛月就嚷嚷着要看新媳妇,新郎官不值钱,被推到一边,自己掀开被子看光溜溜的新娘子,才浸完井水的冰手就在那日暮的身上胡摸,惹得兹里哇啦的叫,然后心满意足的在新郎官的光脊梁上拍两下,仰天笑两声,就得意的出门去了,只留下两个拥着毯子的新人面面相觑。

    “想吃就吭声,不要说怪话,再做就是了。”

    这婆娘现在快疯了,惹不起,云烨继续刚才的工作,柿子饼一出炉,就被辛月霸占了,自己拿三个,才给那日暮一个,分得清楚。

    摇摇头,把俩婆娘拽回屋子说:‘咱们这样子被全家看笑话,这样吧,咱们三去小楼里住,谁也不带,就我们三个,丫鬟都不要,自己过几天宽松日子。“

    这个提议获得了两人的一致同意,不过不去小楼,而是去长安,去兴化坊的院子里住,丫鬟必须要,家丁也要,不然会被笑话,有敢嚼舌头的立刻板子伺候。

    看着诰命夫人大发神威的指手画脚,云烨对那日暮说:”就你的气势,还不行啊。“

    有样学样,那日暮觉得自己有必要加强学习,就跟在辛月的身后一板一眼的学,从发式到穿衣,再到走路,说话的语气,无一不学,就连辛月骂丫鬟的茶壶样子也学了个十足。

    北风紧了,草原上该飘雪了,那日暮回不去,云烨也没有让她回草原的准备,大冬天在草原,就是受罪,现在草原上有云家的外族管事在操持,那日暮回不去也不要紧,等到春暖花开了再回去,草原上的花朵呆在温室里会枯萎的。

    那日暮这几天总是提到那些羊羔能不能平平安安的过冬,云烨知道,她想草原了。

    ”如果想草原了,就唱唱歌,你不是一直都想唱歌么?唱就是了。“

    ”不行的,哥哥,这里是长安,不是草原,我胡乱唱歌会被别人笑话你。“那日暮蹲下来,把云烨的鞋子脱掉,给他换上一双烤的暖暖活活的拖鞋,仰着脸对云烨说。

    ”没关系,今晚我带你去个好地方,你在那里可以好好唱歌,我陪你一起唱,夫人也去,就我们三个,如果你喜欢,我们就唱一夜,那日暮的歌,我永远也听不厌。”

    大唐女子就听不得情话,不管是都市里锦心绣口的才女,还是草原上天真烂漫的少女,听到云烨枯燥无味的情话,都会眼睛里含泪,全身发烫,腿发软。

    辛月的肚子越发的大了,行动起来很吃力,看她的样子就像吞下去了一个篮球,整天抱着肚子哼哼。

    有好几回,云烨掀开她的衣服,看她被撑得发亮的肚皮,就为她担心,上面细细的青色血管都清晰可见,总担心她的肚子被撑爆。

    怀孕的女人干什么都显得笨拙,伺候辛月穿衣,套鞋子,云烨从不假手他人,就连晚间频繁的起夜,云烨都亲自服侍。

    她很容易抽筋,每天按摩小腿和脚,云烨规定死了时辰,从不间断,至于小家以外的事情,他充耳不闻,就连程处默,牛见虎,都见不了他几次。于是长安就开始笑话云烨沉浸在温柔乡不可自拔。

    这是小事情,今晚给那日暮的惊喜才是云烨关心的大事,至于薛延陀惹怒西突厥,被人家把使者的人头穿在铁矛上警示四方这种小事情就不在云烨的关心范围。

    吐谷浑的大长老一头碰死在大唐延年殿的门柱上就更和云烨扯不上关系,自己要死,谁也拦不住。

    林掌柜果然不负众望,据传回来的消息,高丽国主极度喜欢琉璃器,尤其是一件琉璃球,被他誉为人间少有,世上难寻,不顾大臣的反对,执意用永安三州的存粮交换了三十件精美的琉璃器,现在这些粮食已经被运回辽东,本慷慨的杜大将军全部买下,昨日兵部就把铜钱换成了金子存入云家的户头,连折扣都没打。

    辛月站在床上精心的为那日暮梳妆打扮,特意把她的头发打散结成辫子,穿上云家特制的皮袄,一个美丽的突厥少女就出现在两人面前。

    夜幕刚刚降临,那日暮就催促云烨赶紧准备,她等不及要去看看自己唱歌的地方是一个怎样美丽的地方。云烨已经夸了一天了。

    没有去城外,也没有去皇家园林,就在兴化坊的剧院里,只要是房子里,那日暮就不喜欢,虽然不高兴,她依然装作欢喜的样子,只是眼睛里的失望之色谁都能看得出来。

    马车停在天桥上,几个云家的剧院管事施了一礼就去准备了,今晚的灯光,安全还需要他们掌控。

    舞台上长满了绿色的小草,足足有两寸高,七八只白的像白云一样的小羊羔在啃草,还有一顶毡房就扎在在舞台中间,旁边的木桩子上还拴着一只大狗,旺财把头伸进毡房里好奇地打量,这位群众演员是自己跑来的。

    牧民是离不了羊群的,看到羊羔,那日暮就飞快的跑了过去,抱着小羊泪流满面。

    “夫君,你是怎么把草种在那个石头台子上的?”辛月用肩膀拱拱云烨问道。

    “简单,麻包里装一层薄薄的土,再把草籽撒进去,草自己就从麻包的窟窿里钻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