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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买新衣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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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蕴之想到了柳催雪之前无意间说的一句话,“只要值得,这辈子就算再也触碰不到那重重楼阁殿堂,也能潇洒快活到老。”

    他兀自摇了摇头,生在帝王家,本就是天大的恩赐,可同样也失去了很多。那绚烂瑰丽的高处风光,舍弃未必就是不好。

    午时过半,碧蓝的天空俨然似巨幅的丹青,缀点着几团白云,悠悠地浮着。瞧久了,无端生出一股舒爽之气。

    这天,宋蕴之在归云客栈等了大半个上午,没等到沈苍梧回来,却等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屋顶上一片红色飘过,白长安落在了小院门口。风吹着树枝上的花蕊片片纷飞,卷着他的红衫,犹如一幅画卷。

    宋蕴之头也没抬,看了眼坐在一旁的人,无语道:“说到底,阴魂不散的人,是你。”

    白长安摸了摸鼻子,难得没有接话。

    宋蕴之并不讨厌白长安,甚至有点喜欢这个人。认识十多年,熟知他的品性,就算不是肝胆相照的朋友,也不会是敌人。

    白长安自然也深知这一点,但他也明白,自己这次是真的惹宋蕴之嫌弃了。

    纠结了半晌,白长安败下阵来,“我赔,我赔还不行嘛。”

    宋蕴之闷闷哼了声。

    这事还得从三日前说起。

    那夜从乔府回来后,宋蕴之始终觉得有古怪。柳煜说乔远洋不是患有离魂症就是着魔了,或者就是梦游。虽然是戏说之言,但未必就不可能。

    据暗卫回来禀报,乔远洋那夜之后就病倒了。

    乔家老爷请了大夫去医治,但似乎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乔如安请了城中的大夫去为他诊治,但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宋蕴之让暗卫去询问过那些大夫,唯一可以确认的一点就是,乔远洋并没有离魂症。

    这期间,乔如安也派人来请过宋蕴之去乔家。乔远洋一直处于昏睡状态,又或迷迷糊糊的,什么都问不出来,倒是性命并无大碍。

    思来想去,宋蕴之觉得那夜乔远洋在城中绕的那一圈,可能并不是无意之举。

    他想去哪里?

    又或者,他在找什么?

    乔远洋成了如今这副模样,肯定是有缘由的。这段时间内所去过的地方,接触过的事,都有可能是一切事情开始的诱因。

    那么,一定有那么一个地方,或者一样东西,是乔远洋在寻找的。

    打定了主意,宋蕴之招呼来了暗卫,把乔远洋那夜走过的地方仔仔细细又走了一遍。结果,线索没找到,却又再一看到了乔远洋。

    依旧是那身蓝色底衫白色外披,质地上乘的锦缎似吸了主人精气一般,越发称得主人一脸病容。

    宋蕴之看乔远洋远远走来,突然发了疯似地冲向墙边。

    街角的石阶上坐了一个人,年纪不大,衣衫褴褛,翘着腿,两只招子贼溜溜地盯着过往的行人。

    乔远洋冲上去才踢了那人一腿,就被拽住了衣领子。

    宋蕴之莫名,一时有些闹不清突然发生了何事。也就是这一眨眼的功夫,乔远洋已经被推倒在地。

    乔如安在江湖上名声震震,唯一养在膝在的儿子却未教他一招半式。更何况乔远洋还在病中,哪里会是对手。

    接三连三的拳脚招呼在身上,乔远洋怒极,口中吼道:“我要杀了你,杀了你……”

    “我呸,你这病鬼,想找死,老子成全你。”

    污言秽语像泻洪的匝口,宋蕴之皱眉,正准备出手,那人却收了脚,只见他退了两步,解开了裤头……

    宋蕴之面露厌恶。乔远洋虽说讨厌,但也不该受如此侮辱。思索之下,他身形闪到那人身后,飞起一脚,叫那人踹到了一边。

    地痞流氓最喜逞凶斗狠,却也最有眼色,欺软怕硬者多。那人见宋蕴之身法力道不似常人,心知不是对手,匆忙爬起来骂骂咧咧地跑了。

    乔远洋从地上爬了起来,瞪着双眼,朝那人追了过去,一边跑一边吼道:“我杀了你!”

    宋蕴之翻了个白眼,深觉此事有异,飞快出手在乔远洋脖颈上打了一下。乔远洋身子一软,倒在了地上。

    宋蕴之觉得那人也不太对劲,忙施展身形追了去。哪想刚出巷子,就看到了白长安。

    “蕴之。”

    白长安叫了声,伸手拽宋蕴之的衣领。

    宋蕴之本来在疾跑中,没提防白长安这一手,于是“刺啦”一声,半边衣服就这样被白长安给扯了下来……

    白长安低头又摸了摸鼻子,无奈摇头。很明显,这是个意外。明明是他那衣服料子不好,一扯就烂了。“这事真不怪我,你追那痞子做什么?”

    宋蕴之扭着脸,不理他。

    白长安哭笑不得,拽住他的手,“走走走,去给你买新衣。”

    宋蕴之哼了一声,“你以为都像你这么闲,白月楼这是终于要关门了?”

    白长安笑道:“白月楼的门自然是要关的,只是你等不到了。”

    宋蕴之踹了他一脚,不耐烦地道:“没事就滚。”

    白长安也没放在心上,四下打量了一下,道:“澜生呢?”

    这个时候,沈苍梧正蹲在明月楼对面的屋顶上,拎着酒壶,盯着明月楼。

    金一勺闭门多日,这天终于出了门。他先是在城中转了一圈,最后进了明月楼。

    再从明月楼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一身装扮。粗布麻衣套在身上,又贴了胡须,推着个装蔬菜的板车,倒是有模有样。

    金一勺没叫人帮忙,自己推着车就走了。他这一路七拐八拐,走到都是僻静的巷子。越往前人越少,最后在城南一处宅子前停了下来。

    沈苍梧有些疑惑,他对大庸城并不陌生,却并不知道何时城南郊外建了这么大一座宅子。看这规模,倒像是个大户。

    宅子大门紧闭,金一勺推着菜转到了后门,敲门。眨眼的功夫就有人从屋内跑了出来,打开了门上的小洞,见是方一勺便打开了门。

    两人嘀咕了阵,金一勺就提着菜筐往院内走去,但并不是厨房方向。从后院往前走了约莫半盏茶的功夫,路过花园时,他把菜筐塞到了花丛里。

    显然,金一勺对这宅子很熟。

    沈苍梧凝了凝眉头,身形一动落在了院中的一处高树上,就见金一勺在宅中东转西转,最后摸进了一个房间。